各科室:
2024是我部(处)“服务保障”年,广大保安队员不断加强思想品德修养,加强业务学习和训练,提升服务意识,稳步推进“平安兰大”建设,积极创建安全、稳定、和谐的校园环境,为学校的改革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充分调动全体安保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经处领导班子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度兰州大学保卫部“校园平安之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类别、名额
1.“平安之星”班组(各科室根据实际情况推荐,处长办公会审核后确定名额)
2.“平安之星”保安队员(全体保安队员30%)
3.单项奖(根据工作实际情况,不受名额限制)
二、评选条件
1.“平安之星”班组
在校园日常安全管理、大型校园活动安保、处理应对突发事件等方面表现突出,所承担的工作领域没有发生安全事件。班组成员团结互助,积极进取,具有良好精神风貌。
2.“平安之星”保安队员
思想进步,政治合格,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精神面貌,待人热情,履职尽责,无私奉献,无迟到早退现象,来校工作满一年以上(含一年),在本职岗位上能充分展示保卫部优良的工作作风,受到师生好评。
3.单项奖
根据实际工作情况,为校园安全、服务师生作出突出贡献的保安人员可授予:特殊贡献之星、助人为乐之星、拾金不昧之星、奋发有为之星、业务进步之星、见义勇为之星、文明服务之星等荣誉称号。
三、工作程序
1.请各科根据分管工作,积极推荐“平安之星”班组、“平安之星”队员、单项奖的集体或个人,并填写推荐申报表(附件1,2)、汇总表(附件3),由科长签字后于2025年元月2日之前报送安全教育科(电子版发送至lijl@lzu.edu.cn)。
2.根据评选条件,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确定推荐名单,并在本单位进行为期3个工作日的公示。
3. 公示无异议后,由处长办公会集体讨论决定“平安之星”集体及个人。
4.对确定为“平安之星”的集体及个人在表彰工作大会予以表彰奖励。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科要高度重视此次评选表彰工作,将评优表彰工作作为加强保安思想教育、促进保安业务提升、关心关爱保安成长工作的重要举措。
2.严格程序,严明纪律。公平、公正、公开做好评选工作,将思想先进、作风扎实、业务突出的安保人员推选出来,发挥好模范带头作用。
3.加强宣传,促进工作。在保安队伍中营造比学赶帮超的浓厚氛围,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保卫工作,力争各项工作再上台阶。
附件:
1.兰州大学保卫部(处)“平安之星”班组推荐申报表
2.兰州大学保卫部(处)“平安之星”推荐申报表
3.兰州大学保卫部(处)“平安之星”推荐汇总表
保卫部(处)
2024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