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户口借用流程

日期:2024-06-04  来源:


由本人借用的,持有效证件(身份证、校园卡均可);委托他人办理的请持借用者本人出具的委托书原件或复印件及代借人有效证件(身份证、校园卡均可)到保卫处户政管理办公室办理。

需要《常住人口登记表》电子版的师生可通过加微信(15095320980),经保卫处户籍办工作人员核实本人信息后会及时拍照发送至您微信;

需要使用《常住人口登记表》原件的师生可致电0931-8912161保卫处户籍办,经保卫处户籍办工作人员核实本人信息后邮寄给您。

注:适用人群

 1. 户口在校且未毕业的学生

 2. 户口在校且在职的教职工